溶解乙炔设备的生产过程
发布日期:2017-04-25 09:01 来源:http://www.ddhaobo.com 点击:
溶解乙炔设备是将生产的气态乙炔经净化、压缩、充装至装有丙酮的乙炔钢瓶内,使乙炔气体溶解于丙酮中,使用时乙炔气再从丙酮中释放出来。其生产过程:将破碎后的10-200mm电石运至发生间,从高位水箱往发生器加水至溢流开启起动装置,把电石运至加料平台,用纯度≥98%的氮气吹扫加料导筒,下移密封帽加料,然后将密封帽及时复位,电石与水发生化学反应,生成乙炔气,经洗涤器、水封除渣清除杂质,冷却后进入气柜,再经水环压缩机,汽水分离器、冷却器进入净化塔、中和塔以清除磷化氢、硫化氢等杂质,进入气水分离器、低压干燥器。除去了一定水份的乙炔气进入乙炔压缩机压缩,再经高压油水分离器和高压干燥器,进一步清除乙炔气的油污和水分以确保乙炔气纯度≥98%,在压缩机压力下,乙炔气进入灌充排,分装入两侧各个乙炔气瓶,经静止后方可运输使用。
乙炔设备及生产现场动火时,应先办理“动火证”,按规定程序审批,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,在批准的有效时间和范围内进行动火。动火现场应清除干净,必须指定专人监护,并备足够的灭火器材。需动火的设备、装置、管道必须与生产系统可靠切断,用水清洗后再用氮气置换至可动火标准。动火前取样分析时,应注意死角,取样时间应不早于动火前半小时,必要时,动火分析应随时进行。
进入乙炔设备内检修前,必须先办理“进罐作业证”,除按规定清洗置换,还应用空气进行置换,使罐内氧含量在18-21%(V/V)之间。取样时间不早于进入设备前半小时,因故较长时间中断作业或安全条件改变,应重新办理“进罐作业证”和取样分析。罐内作业照明应使用电压不超过12伏的防爆灯具,并且绝缘良好无接头外露。罐内检修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,设备外须有专人监护,并有应急救护措施。